技術資料
常用路面標示及規定
指示標線
1. 雙向兩車道路面中心線
a) 雙向兩車道路面中心線為黃色虛線,用于分隔對向行駛的交通流。一般設在車行道中線上,但不限于一定設在道路的幾何中心線 上。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允許車輛越線超車或向左轉彎。
b) 凡路面寬度可劃兩條機動車道的雙向行駛的道路,應劃黃色中心虛線。用于指示車輛駕駛人靠右行駛,各行其道,分向行駛。雙向兩車道路面中心線的劃法見線1。
線1 雙向兩車道路面中心線 單位:cm
2. 車行道分界線
a) 車行道分界線為白色虛線,用來分隔同向行駛的交通流,設在同向行駛的車行道分界線上。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允許車輛越線變換車道行駛。
b) 凡同一行駛方向有二條或二條以上車行道時,應劃車道分界線。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車道分界線的尺寸如線2所示。其他道路,如線3所示。
線2 車行道分界線 單位:cm
線3 車行道分界線 單位:cm
3. 車行道邊緣線
a) 車行道邊緣線為白色實線。用來指示機動車道的邊緣,或用來劃分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分界。
b)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應在機動車道的外側邊緣或在路緣帶內側劃實線邊緣線,如線4所示。同向同一斷面上的機動車道與非機車道的分界線(除有實物隔離者外)應視為機動車道的邊緣線,應劃白色實線。在機動車需要跨越邊緣線的地方除辟有緊急停車帶的路段外應劃白色虛線,
見線5。車行道邊緣線為虛線時的尺寸見線6。
線4 車行道邊緣線 單位:cm
線5 車行道邊緣線 單位:cm
線6 邊緣線的尺寸 單位:cm
4. 左彎待轉區線
a) 左彎待轉區線為白色虛線。用來指示左彎車輛可在直行時段進入待轉區,等待左轉。左轉時段終止,禁止車輛在待轉區內停留。
b) 本標線應在設有左轉彎專用信號及辟有左轉專用車道時使用,設于左彎專用車道之前端,伸入交岔路口內,但不得妨礙直行車輛的正常行駛。
c) 本標線為兩條平行并略帶弧形的白虛線,線寬15cm,線段及間隔長均為50cm,其前端應劃停止線。
在待轉區內需標劃白色“左彎待轉區”文字。見線7。
線7 左彎待轉區線 單位:cm
5. 左轉彎導向線
a) 左轉彎導向線表示左轉彎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的分界。主要用于畸形平面交叉路口。
b) 左轉彎導向線的顏色為白色。
c) 左轉彎導向線為虛線,實線段2m間隔2m,線寬15cm。在兩相鄰路口的左轉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用圓曲線連接。左轉彎的機動車在導向線的左側行駛,非機動車在導向線的右側行駛,如線8所示。
線8 左轉彎導向線
6. 人行橫道線
a) 人行橫道線為白色平行粗實踐(斑馬線),表示準許行人橫穿車行道的標線。
b) 人行橫道線的設置位置,應根據行人橫穿道路的實際需要確定。但路段上設置的人行橫道線之間的距離應大于150m。人行橫道的.小寬度為3m,并可根據行人數量以1M為一級加寬,見線9、線10所示。
c) 信號燈控制路口的人行橫道線,采用兩條平行粗實線劃出人行橫道線的范圍,可不劃斑馬線,見線11所示。
線11 人行橫道(信號燈路口) 單位:cm
d) 視距受限制的路段及急彎陡坡等危險路段和車行道寬度漸變路段,不應設置人行橫道線。城鎮地區需在路段中間設置人行橫道線時,應在到達人行橫道線前的路面上設置預告標示,用來提示前方接近人行橫道,須注意行人橫過馬路。人行橫道預告標志為白色菱形圖案,預告標示及其布設見線12
所示。
線12 人行橫道預告標示 單位:cm
e) 橫穿道路的行人較多,路面寬度在30m以上時,可在適當地點設安全島。
7. 高速公路車距確認標線
a) 車距確認標線為白色平行粗實線,用以提供車輛駕駛人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之參考。視需要設于經常發生超車,易肇事或其他有需要的路段。
b) 車距確認標線應與車距確認標志配合使用。從確認基點0m開始,每隔50m設置一組標線,間隔200m重復設置。見線13。車距確認標線長500cm,寬40cm或45cm,間隔60cm。一般在車行道寬度(350~375cm)范圍內畫三條標線,見線14。
線13 車距確認線 單位:m
8. 導向箭頭
a) 導向箭頭表示車輛的行駛方向
b) 導向箭頭主要用于交叉道口的導向車道內,出口匝道附近及對渠化交通的引導。
c) 導向箭頭的顏色為白色。
d) 計算行車速度≤40km/h的道路,導向箭頭尺寸,如線25所示,計算行車速度在60km/h~80km/h的道路,導向箭頭尺寸,如線26所示。計算行車速度≥100km/h的道路,導向箭頭尺寸如線26中括號內數字。
線25 計算行車速度≤40km/h的導向箭頭尺寸 單位:cm
線26 計算行車速度60~80km/h時的導向箭頭尺寸 單位:cm
計算行車速度≥100km/h時的導向箭頭尺寸(括弧內數)
e) 如需劃合流車道箭頭,可將直行箭頭向合流車道方向傾斜30°使用,如需向左轉彎或向左向右轉彎,可將圖中向右轉彎箭頭反向使用。